出口退税预申报中的换汇成本低于合理下限如何解决?
原因如下:
1:真实存在成本过高,即合同的不含税金额除以出口美金金额的换汇率大于7.0;
2:系统计算错误,同一商品代码下出现多种品名,系统难以区别,(当然必须排除第一种情况)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写一份换汇成本异常表,说明情况。建议:换汇成本低是赚的太多,换汇成本高时要赔钱了,换汇成本是:进货的不含税金额/出口金额的FOB价格,大体意思是这样,加入你的换汇成本是1,那个就是说你购货金额(不含税)价格是人民币1元,而出口卖出价格是1美元,按现行汇率6.84计算,你赚了5.84元,如果换汇成本是5的话,你购货金额(不含税)价格是人民币5元,而出口卖出价格是1美元,也就是赚了1.84元,如果你的换汇成本超过了6.84,那就是赔钱了。换汇成本越高陪得越多,换汇成本越低赚的越多。
2、通常换汇成本低税务局是不会管的,因为你赚钱了,只要及时足额交税(所得税)就行了。但是如果换汇成本过高税务局就会提出质疑,即你在申报退税的时候,税务局的审核系统会报警,那么你就需要填写审批表了,这个审批表税务局会给你提供,主要是要你做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会赔钱,其实你只要整票赚钱,这个就比较好解释了,即可以说在保证整体利润的情况下,个别商品进行了价格优惠,虽然赔了一点,但是提高了订单量,整体式盈利的。PS:关于换汇成本,以前的合理界限为5.00-8.00,那是因为在2006年7月之前,人民币对美元的比例基本都是8.264:1,所以上限是8,保持一点盈利,后来人民币升值,到现在比例大概是6.84:1,这个8的上限已经不再适合原界限,再申报退税的时候应重新考虑合理上限的问题。
换汇成本高于合理上限的说明?
原因如下:
1:真实存在成本过高,即合同的不含税金额除以出口美金金额的换汇率大于7.0;
2:系统计算错误,同一商品代码下出现多种品名,系统难以区别,(当然必须排除第一种情况)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写一份换汇成本异常表,说明情况。建议:换汇成本低是赚的太多,换汇成本高时要赔钱了,换汇成本是:进货的不含税金额/出口金额的FOB价格,大体意思是这样,加入你的换汇成本是1,那个就是说你购货金额(不含税)价格是人民币1元,而出口卖出价格是1美元,按现行汇率6.84计算,你赚了5.84元,如果换汇成本是5的话,你购货金额(不含税)价格是人民币5元,而出口卖出价格是1美元,也就是赚了1.84元,如果你的换汇成本超过了6.84,那就是赔钱了。换汇成本越高陪得越多,换汇成本越低赚的越多。
2、通常换汇成本低税务局是不会管的,因为你赚钱了,只要及时足额交税(所得税)就行了。但是如果换汇成本过高税务局就会提出质疑,即你在申报退税的时候,税务局的审核系统会报警,那么你就需要填写审批表了,这个审批表税务局会给你提供,主要是要你做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会赔钱,其实你只要整票赚钱,这个就比较好解释了,即可以说在保证整体利润的情况下,个别商品进行了价格优惠,虽然赔了一点,但是提高了订单量,整体式盈利的。PS:关于换汇成本,以前的合理界限为5.00-8.00,那是因为在2006年7月之前,人民币对美元的比例基本都是8.264:1,所以上限是8,保持一点盈利,后来人民币升值,到现在比例大概是6.84:1,这个8的上限已经不再适合原界限,再申报退税的时候应重新考虑合理上限的问题。
换汇成本率的合理范围是多少?
换汇成本的合理范围:正常的换汇成本范围为5—8。 换汇成本高于上限需要写换汇成本说明。通常如果一张报关单上有多项不同商品均共用一个HS编码,则会造成换汇成本高的情况。这时只要根据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换汇成本计算公式,计算每一项商品的换汇成本就可以。 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换汇成本计算公式: 出口退税明细申报表中同一关联号项下同一商品代码下每笔出口的换汇成本=[计税金额+计税金额×(征税率-退税率)-应退消费税]÷美元出口额